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作


1949 年 10 月 2日两国建立了外交关系。

1949 年 10 月 2日两国建立了外交关系。苏联是第一个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。

现代中俄关系展现出高速发展势头、具有坚实法律基础、广泛组织结构、各层级的活跃关系,双方正式定义为全面平等、互信、战略协作伙伴关系。

2001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《俄罗斯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》体现了双边合作的主要原则和方向。

中俄军技合作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。早在 1949 年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建立了军事联系,但由于中苏关系降温,两国军事联系于 1969年暂停。

从1949年到1969年苏联向中国供货了大量武器装备,在创建和改造军工和军事设施方面向中国提供了技术援助,并转让了650份武器装备生产特许。此外,数以千计的苏联专家帮助中国军队掌握装备,与此同时,数以千计的中国专家在苏联接受了培训。

军技合作于1990年恢复。中俄军技合作根据两国政府就该合作的各个方面达成的协议开展。此外,中俄政府间军事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负责协调这方面的活动,该委员会轮流在俄罗斯和中国举行会议。

自1990年以来与中国开展了多方面的互利合作。向中国供货了大量武器装备,包括作战飞机、直升机和飞机发动机、防空系统、军舰、潜艇和舰艇武器装备。

向中国提供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和陆军生产某些武器的特许。为中国利益,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研发工作,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个军兵种及其部队研制武器装备。在创建(改造)军事和工业基础设施方面向中国提供了技术援助。为中国专家提供了武器装备操作和作战使用的培训。在中国采购的武器装备的售后服务方面向中国专家提供服务。

珠海航展是亚洲最大的国际航空航天展览会,自1996年以来俄罗斯国防出口股份公司一直参加珠海航展。

”俄罗斯技术“国家集团驻中国代表处在中国工作,保证俄罗斯国防出口股份公司的利益。